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
 第一条  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贵州省有关规定,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 第二条  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。
 第二章  学校概况
 第三条  院校名称:遵义医科大学
 第四条  院校国标代码:4152010661
 第五条  学校地址:
  新蒲校区: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(校本部)
  邮政编码:563000
 大连路校区: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
 邮政编码:563000
 珠海校区: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
 邮政编码:519041
 第六条  办学层次:本科、研究生
 第七条  办学性质:公办院校
 第八条  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
 第九条  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
 第十条  学校主管单位:贵州省教育厅
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 第十一条  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、监督下进行。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,校内有关部门(院、系)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工作政策,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,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 第十二条  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、省、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,编制招生计划,组织招生宣传、录取、新生入学等工作,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。
 第十三条  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,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、申诉、投诉处理工作。
 第四章 招生计划
 第十四条  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,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,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。其中预留计划(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%)用于录取各地投档范围内上线生源。
 第十五条  学校推行“大类+专业”招生模式。大类专业为药学类(含药物制剂、药学)。其他按原有专业招生执行。
 第十六条  录取批次:提前本科(含体育批次)、一批次本科(含“南山班”贵州省单列计划招生)、专项计划、免费医学定向、二批次本科(普通本科)、少数民族班等(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)。
 第五章 培养模式
 第十七条  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,学校实行“宽口径、厚基础、多样化”的人才培养模式:分二个学习阶段。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,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。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,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。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、学生志愿、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。
 第十八条  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,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。
 第十九条  学校与广州医科大学开展深度战略合作,在共和国勋章获得者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著名呼吸病学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钟南山的支持下,将“南山”精神引入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培养,特设立“南山”班,“南山”班人才培养全面实行导师制,由钟南山院士任总导师。
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
 第二十条  学校按照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录取工作规定,并结合各地生源情况,确定最终投档比例。
 第二十一条 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,认可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加、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,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。
 第二十二条 若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,学校将接收征集志愿考生。学校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。
 第二十三条 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进档考生,按照“分数优先(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)”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,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,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(包括校区间的调整)。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校将做退档处理。
 第二十四条  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进档考生,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,同时参照“分数优先”原则进行录取。
 第二十五条  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,学校将依据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录取相关规定,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。
 第二十六条 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考生报考我校,必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。
 第二十七条  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,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、建议执行。
 第二十八条  各招生专业体检要求(建议)及说明:
          序号  |     专业代码  |     专业名称  |     体检及专业要求(建议)  |    
       1  |     100201K  |     临床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 建议肢体残疾,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、就业的考生慎报(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2  |     100202TK  |     麻醉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要求身体无残疾; 建议男生身高160cm以上(含160cm),女生身高150cm以上(含150cm)(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3  |     100203TK  |     医学影像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4  |     101001  |     医学检验技术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。  |    
       5  |     100703TK  |     临床药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6  |     100700  |     药学类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7  |     120401  |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|     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兰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限报。  |    
       8  |     101003  |     医学影像技术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。  |    
       9  |     101101  |     护理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 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(含165cm),女生身高158cm以上(含158cm)(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10  |     071102  |     应用心理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1  |     081302  |     制药工程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2  |     100901K  |     法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。 法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,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,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(含165cm),女生身高158cm以上(含158cm)(鉴于该专业就业特殊性,建议女生慎报)。  |    
       13  |     070102  |  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|   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、黄、绿、兰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、字母者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4  |     080711T  |     医学信息工程  |   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、黄、绿、兰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、字母者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5  |     100401K  |     预防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6  |     082702  |  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7  |     101005  |     康复治疗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18  |     050201  |     英语  |     要求外语语种为:英语,且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%以上(含60%)。  |    
       19  |     100205TK  |     精神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20  |     101102T  |     助产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 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(含165cm),女生身高158cm以上(含158cm)(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21  |     100301K  |     口腔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要求身体无残疾; 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(含165cm),女生身高155cm以上(含155cm)(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22  |     040203  |  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(含168cm),女生身高158cm以上(含158cm),身体无残疾(根据专业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23  |     040206T  |     运动康复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;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(含168cm),女生身高158cm以上(含158cm),身体无残疾(根据专业要求)。  |    
       24  |     100207TK  |     儿科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25  |     100101K  |     基础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26  |     101011T  |     智能医学工程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27  |     083001  |     生物工程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28  |     050262  |     商务英语  |     要求外语语种为:英语,且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%以上(含60%)。  |    
       29  |     101008T  |   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30  |     100204TK  |     眼视光医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31  |     100801  |     中药学  |     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。  |    
       32  |     030504T  |  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|   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。  |    
   
 第二十九条 我校各专业(除外语类专业)现行所修公共课外语语种为:英语,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。
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
 第三十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
 第三十一条  学校有完善的“奖、勤、助、补、减”学生资助体系,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。对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,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,已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该资助项目。
 第八章 毕业(学位)证书
 第三十二条  凡具有学籍的学生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合格,且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,成绩合格,准予毕业,颁发毕业证书,符合《遵义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规定者,授予学士学位。
 第九章 复查
 第三十三条 新生入学三个月内,学校按照教育部、省及学校关于招生、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,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区别情况,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 第十章 附则
 第三十四条  学校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:
 地    址: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
 邮政编码:563000
 区    号:0851
 联系(监督)电话:28609366
 传    真:28204408
 咨询电话:28204791、28205801
 电子邮箱:zyyxyzsbgs@163.com
 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zmu.edu.cn/
 招办网址:https://zyzb.zmu.edu.cn/
 第三十五条 本《章程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。
 第三十六条 本《章程》由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